法律漏洞竟允许烟草与电子烟产品在托儿所周边销售,此举引发民众强烈批评。
《教育环境保护法》第九条明令禁止在教育环境保护区——包括幼儿园及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及相关产品。该法于今年7月修订,并规定自2026年起同步禁止电子烟销售。
然而托儿所竟未被该法界定为教育机构!根据法律定义,托儿所被归类为保育设施。尽管早在二十一世纪初,韩国已禁止在医疗机构、政府大楼、教育机构及托儿所内吸烟,却始终未禁止在其周边贩卖烟草或电子烟产品。
韩国近期通过《道路交通法》,将保育设施与教育设施划定为"保护区域",要求限制车速并强制安装交通信号灯与人行横道等步行基础设施。
自2018年12月起,托儿所周边10米区域已被划定为禁烟区。
但将托儿所纳入教育环境保护区的修订法案,自2020年8月提交后,至今仍搁置在国会迟迟未决。
教育部官员向媒体透露,政府正朝着将托儿所纳入教育保护区的方向推进,但强调"具体实施细则仍需论证"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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